捍衛大學自主到底 管中閔提訴願


【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反拔管「三箭齊發」!繼日前台大學生與校方分別向教育部提出訴願,管中閔5日也提出聘任台大校長的訴願。律師葉慶元表示,只要教育部駁回公文被視為「拒絕聘管的行政處分」,那台大校方、學生及管中閔都與該處分有「利害關係」,因此可以合法提起訴願救濟。教育部人事處處長陳焜元也證實,3份書面訴願書都已送達,教育部將在最快時間向行政院陳報,並在規定期限內回覆。

根據《訴願法》,若不服行政機關的處分,須在處分書到達的次日起30天內提起訴願,而教育部5月7日發函駁回台大校長遴選,因此要提出訴願就不得晚於6月6日。此外,訴願機關在收到訴願書後3個月內要做出決定,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也就是說,台大校長案最快9月會有結果,最慢恐拖到11月。.

台大校方4日發表聲明指出,已委請律師提出訴願,強調堅持大學自主的立場一貫不變,對於教育部未能依《大學法》規定聘任新校長表達遺憾與強烈異議,希望釐清法律爭議,並捍衛台大校長遴選的自主性。教育部代理部長姚立德對此表示「尊重」,他說,「教育部與台大之間互有立場,若透過訴願、甚至最高行政法院等,由法官定奪,才可能平息紛爭,也期待台大能尊重最後結果。」

若再加上管中閔5日提起的訴願,目前已有三方分別向教育部提起訴願。包括5月31日台大國發所博士生王宗偉等10多名學生到教育部遞交訴願書;台大校方於4日委請律師正式提出訴願,管中閔的助理則於5日證實,管中閔已書面委任律師群提出訴願,並表示,「對於統治權力介入台大校長遴選與聘任、恣意侵犯大學自主與學術自由,管中閔即使打到大法官釋憲,也會堅定到底。」

至於三方提出的訴願是否具有合法性?律師葉慶元分析,台大是教育部5月4日公文的收受者,如果教育部的公文被視為「拒絕聘任管的行政處分」,台大就是行政處分的相對人,當然可以提起訴願;管中閔則因教育部依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的遴選結果,本來應被聘為台大校長,但教育部拒絕做出這個處分,使管喪失這個身分上的權利,「所以管中閔應也是5月4日公文的相對人,也可以提訴願。」

「通常校長聘任函會同時發給大學以及校長當選人,所以大學和校長當選人都是聘任函的處分相對人。」葉慶元表示,若拒絕聘任,大學和校長當選人都會是行政處分相對人;另也有法界人士認為,管中閔、台大校方和台大學生三項訴願並不相關,前兩者大概會同勝同敗,且在正常情況下,「教育部贏面不大」,至於學生提起的訴願,除非能證明有法律上利害關係,否則恐怕無法成功。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飼主在八里渡船頭工廠日前走失一隻年老且患有白內障幾近失明的瑪爾濟斯犬「唐唐」,四處協尋後得知愛犬被好心人尋獲,送往八里消防分隊,再轉送往新北市八里區公立動物之家,未料動物之家竟在不到24小時內就將犬隻丟棄到林口與五股交界的荒山中丟棄,所幸經臉書社團協尋後才找回愛犬,而動物之家起初還辯稱收容犬隻,直到警方到場,這才坦承犯行,讓陳姓飼主當場氣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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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老幾近失明的「唐唐」遭動物之家人員棄置於荒山。(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陳姓飼主這個月7日在八里區渡船頭工廠附近走失,年老幾近全盲的瑪爾濟斯犬「唐唐」,焦急地四處尋找,直到有人告知被送往八里消防分隊再轉送八里區公立動物之家,原本開開心心地要前往動物之家要領回愛犬,未料,所方卻辯稱並未收到犬隻。

陳姓飼主請警方協助查明流程,直到員警前往八里動物之家時,員工們這才嚇得面色凝重,哭泣說明動物之家領回後,主管交代他們將小狗再往五股山區丟棄,飼主氣得立即要求主管與員工一同前往丟棄地點尋找「唐唐」並貼文協尋,這才在五股山區發現患有白內障幾近失明且嗅覺聽覺都不好的「唐唐」瑟縮在草叢中不斷發抖。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發言人倪京台表示,年老的家犬完全沒有野外謀生能力,更何況「唐唐」又患有白內障,視覺與聽覺都不好,新北市動物之家的人員將「唐唐」棄置山區,簡直是讓牠活活等死。倪京台說,政府不斷在勸導民眾不要棄養,沒想到自己卻做了最壞的示範,實在不可原諒。

而新北市動保處得知此事後表示,對同仁發生這樣的行為「深感抱歉及痛心」,嚴懲失職人員陳婉玫、孫國強免職,主管彭明發督導不周記大過乙次、調離現職處分,所有涉案人員後續依動保法及相關法令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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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動物之家人員將「唐唐」棄置於五股區的荒山之中。(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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